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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陣子我在想,原來想與念是兩回事;想也許不代表一定會念的。



前幾天和晃麵聊起關於情書的事情。其實我自知向來是不太浪漫的人,很多甜言蜜語經我口中吐出來就成了菜渣,很多溫柔的神情被我做出來就像顏面神經失調。唯獨我只對文字特別敏感,容易為未曾接觸過的邏輯吸引,字裡行間的溫暖也總是讓我為之動容。

而我一直記得他說過,希望藉我的雙眼看世界,借我的雙手寫下最平凡卻深刻的幸福。我時不時會想起這句話,也會回頭想想自己打從初戀到現在,追求的究竟是什麼。是喜歡,是陪伴,是新鮮,是傳宗接代 (媽呀),是肉體上的需求,是心靈上的默契,是愛,是挑戰。老實說我不知道,也或許當中早就在我不知不覺中千迴百轉地變換過,但我隱約都覺得始終肯定是有那麼一兩樣從來沒有變質過,總是有那麼幾個對的音符能划開幾個漣漪;不期待波濤洶湧,只盼望綿遠流長。

前天晚上我夢見自己在某間店裡選自己的婚戒。夢裡的我沒有對象,就只像是在買一樣再稀鬆平常不過的首飾,即使我知道那是我要戴一輩子的婚戒。夢裡店員小姐正打算拿出幾款鑽戒,但她還沒彎下腰去找就讓我給制止了;我說我要綠色的寶石。於是她拿出了五六款放在玻璃櫃子上讓我選,還沒看清楚,還在選的當頭,我就醒過來了。醒來後感覺平淡,沒有小鹿亂撞尖叫也沒有悵然若失,就只正常刷牙洗臉化妝更衣出門。

即使到現在這個年紀,我仍然堅信生命中每一個抑揚頓挫都是為我好的;該是我的始終就不會離我太遠,不會是我的我怎麼追也不會留得住。

不過阿這也是現在說說,也許明年我就學會該急了,就不會這麼亂七八糟豁達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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